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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在谁

作者:深圳调查侦探 日期:2025-05-13
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在谁

一、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在谁

通常情况下,主张有实际损失的那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要拿出足够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数额以及与对方行为的因果关联等。比如在侵权纠纷里,被侵权人得给出医疗费用单据、财产损失清单等,以此证实自身实际遭受的损失。

要是没能提供充足证据,那其主张的实际损失就可能难以获得支持。不过呢,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法律会依照具体情况,规定由另一方承担部分举证责任或者协助举证等事宜。

二、实际损失赔偿范围的界定有何法律依据

实际损失赔偿范围界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

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实际损失赔偿需遵循完全赔偿、合理预见等原则,既保护受损方合法权益,也避免赔偿范围无限扩大。

三、实际损失举证不能时责任如何判定

在实际损失举证不能时,责任判定需分情况来看。

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一方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却无法举证,一般其关于实际损失赔偿的诉求难以得到法院支

持。例如在合同纠纷里,守约方称因违约方违约遭受实际损失,却不能提供损失的证据,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其赔偿损失的请求。

不过,有些情形下存在举证责任倒置。比如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等,此时由侵权方承担不存在因果关系等举证责任。若侵权方不能证明,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即便被侵权方实际损失举证困难,法院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定赔偿数额。

另外,若双方对损失范围有约定,即便实际损失举证不能,也可按约定处理。

当探讨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在谁时,除了明确一般原则下的责任归属,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一些复杂的合同纠纷中,损失的界定和举证可能会因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而有所不同。如果合同中对损失的计算方式和举证责任有特别规定,那么就要依据合同来执行。另外,在侵权案件里,不同的侵权情形下实际损失举证责任的分配也有差异。你是否在实际损失举证责任方面存在疑问呢?若对于如何准确承担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以及相关法律细节还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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